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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您好!灭火器出场满三年后应该进行首次检修和换药剂,之后一到两年就要进行一次换药剂。
2、另外,根据GB95-2007《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》报废规定7.1 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,达到如下年限的,必须报废:a) 水基型灭火器——6 年;b) 干粉灭火器——10 年;c) 洁净气体灭火器——10 年;d) 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——12年;7.2 检查发现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必须报废:a) 筒体、器头按 8.2.8.2.2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;b) 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按8.2.4 进行残余变形率测试不合格的;c) 筒体严重锈蚀(漆皮大面积脱落,锈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,表面产生凹坑者)或连接部位、筒底严重锈蚀的;d) 筒体严重变形的;e) 筒体、器头有锡焊、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的;f) 筒体、器头(不含提、压把)的螺纹受损、失效的;g) 筒体与器头非螺纹连接的灭火器;h) 器头存在裂纹、无泄压结构等缺陷的;i) 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的;j) 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;k) 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的灭火器;l) 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(含铭牌脱落,或虽有铭牌,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;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的);m) 被火烧过的灭火器;n) 按GA 402的规定应予报废的1211灭火器;o) 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灭火器;p) 按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予报废的灭火器。
3、如有疑问,欢迎提问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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