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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姨赶女儿婚前写遗嘱防女婿 明确表示“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”!今天的关注度非常高,直接上了热搜榜,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,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。
1、【阿姨赶女儿婚前写遗嘱防女婿】全国60岁以上人群中,99.8%的老人在定遗嘱时会选这条“防儿媳女婿”条款,那么这个条款有法律依据吗?
2、74岁的马阿姨今年2月份刚刚立好了遗嘱,在遗嘱里,她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给了女儿,并且明确表示“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”。
3、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也规定,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,也就是说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,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4、通过在遗嘱中写明“继承人所继承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”,的确能起到排除儿媳或女婿对遗产的共有的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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